8月3日夜12时左右,在灵石县小河南路发生一起两辆摩托车碰撞致双方驾乘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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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未成年人赵某某(2006年出生),骑行二轮摩托车载着另外两名未成年人(属超载)沿小河南路由东向西逆行过程中,与沿该路西向东方向驶来的由未成年人武某某(2004年出生)驾驶并载有一人的摩托车在育人桥路段发生碰撞,造成双方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双方驾乘人员全部受伤的交通事故,所幸均无生命危险。
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某逆行和超载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另外双方还涉嫌无证驾驶和骑行无牌照摩托车上路等多项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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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仍在交警事故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在此,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满18周岁不准上路骑行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后座只能乘坐一名12周岁以上的乘客(轻便摩托车则不准载人);严禁逆行;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上路骑行不开英雄车、野蛮车、斗气车、超速车、疲劳车、抢道车、冒险车;严禁酒后骑行。
(供稿:灵石交警大队 李珺任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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